香港舞台劇獎,於1992年初由香港戲劇協會創辦,每年舉行一次,藉以總結香港劇壇每年的成績,表揚表現出色的戲劇工作者,鼓勵劇界提升製作的水平,俾觀眾欣賞更多精彩的作品。
由多位業內編、導、演、評論、設計、管理等不同崗位的專業人士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,於過往一年合資格的舞台作品中提名各個獎項的候選者,再由評審委員連同香港戲劇協會的團體會員投票選出獎項得主,並經專業會計師核實,務使結果具代表性與公信力。
香港舞台劇獎,於1992年初由香港戲劇協會創辦,每年舉行一次,藉以總結香港劇壇每年的成績,表揚表現出色的戲劇工作者,鼓勵劇界提升製作的水平,俾觀眾欣賞更多精彩的作品。
由多位業內編、導、演、評論、設計、管理等不同崗位的專業人士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,於過往一年合資格的舞台作品中提名各個獎項的候選者,再由評審委員連同香港戲劇協會的團體會員投票選出獎項得主,並經專業會計師核實,務使結果具代表性與公信力。
頒發之常設獎項共21個,包括:
最佳製作 | 最佳舞台設計 |
最佳導演﹙悲劇/正劇﹚ | 最佳服裝設計 |
最佳導演﹙喜劇/鬧劇﹚ | 最佳化妝造型 |
最佳劇本 | 最佳燈光設計 |
最佳男主角﹙悲劇/正劇﹚ | 最佳音響設計 |
最佳男主角﹙喜劇/鬧劇﹚ | 最佳填詞 |
最佳女主角﹙悲劇/正劇﹚ | 最佳原創音樂(音樂劇) |
最佳女主角﹙喜劇/鬧劇﹚ | 最佳原創音樂(戲劇) |
最佳男配角﹙悲劇/正劇﹚ | 年度優秀製作 |
最佳男配角﹙喜劇/鬧劇﹚ | |
最佳女配角﹙悲劇/正劇﹚ | |
最佳女配角﹙喜劇/鬧劇﹚ |
另設推薦獎項,由香港戲劇協會幹事會視乎需要頒發。